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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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的规范,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准则。*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并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更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但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甚至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通过调查发现,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同时,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执行不力,违反组织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以下五个方面:

1、理想信仰缺失,政令不畅。一是信仰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目前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二是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三是个别党员因违纪违法事发,企图外逃。一些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后,不是想到主动向有关机关主动坦白认识错误,而是先想到躲避,逃脱追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犯事之先就把自己的妻儿家属移民海外,“裸官”现象并不鲜见。四是个别党员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不够,编造传播谣言。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五是个别党组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不畅。有的党员领导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

2、践踏公平民主,目无组织。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是“火箭提拔”,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如近年来连续查处的四起违规提拔案件:常德市石门县30岁的县委副书记刘琼、醴陵市25岁的团市委书记易翔、衡阳市雁峰区毕业四年升副区长的朱松泉、五年换七岗当选湘潭县副县长的徐韬,还有“湘潭神女”湘潭市岳塘区90后发改局副局长王茜等。这些“火箭提拔”的年轻干部都存在违规提拔任用的问题,均被免职,相关责任人都予以了严肃处理。但其背后隐藏的“权力世袭”亦或任人唯亲问题都应值得深思。二是徇私舞弊,破坏公招公平。公开招考本是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个别党员干部却因一己私利,钻其中的空子,肆意破坏公平。三是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上不注重素质,只讲求听从其指挥,把个别组织观念淡漠、带动能力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人列为培养对象。有的党支部为了获取外援,争引资金,乱开口子为外籍投资人员提供入党的机会。四是拉帮结派,非法操控选举。为了在选举中让自己或自己亲近的人当选,个别党员违背组织原则,采取拉帮结派、事前许诺、贿买选票等方式,从事非组织活动。

3、财务管理混乱,贪腐时生。近年来,各级虽然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频频发生,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不少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个别部门单位为部门利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虚报套取项目资金,侵占国家财产。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是违反财金纪律最常见的问题。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三是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奖金、补贴。以发放班子成员奖、超任务奖、门面租金提成奖、出勤奖、绩效奖、津补贴、春节值班等各类补助,超标准补贴住房公积金、采购发放工作服等手段违规发放钱物。四是“借鸡生蛋”,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谋利。有的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国有资产,从事有偿放贷或赌博、炒股等,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利。五是借权谋利,行贿受贿是问题官员最常见的谋私手段。从所查处的具有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大多存在行贿受贿的违纪问题。

4、工作虚浮不实,自由散漫。当前党员干部中“庸、懒、散”、失职渎职、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现象仍是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党政形象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位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组织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二是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甚至个人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三是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四是态度粗暴的问题破坏干部形象。个别党员干部对待群众和服务对象不是满腔热忱,而是简单的“动不动、三分钟”,甚至言语相向,对执法对象拳脚相加。

5、生活骄奢淫逸,腐化堕落。部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对自己放松要求,追求奢华,沉迷享受,生活糜烂。一是道德沦丧,情色腐败。从近几年来我省查处的一些大案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信念缺失,低级趣味浓厚。“网络反腐”“情妇反腐”,就是这种事例的一个反证。二是精神生活空虚,沉迷黄赌毒。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涉黄涉赌涉毒;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假公济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买单。“三公消费”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却屡禁不绝,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驾、私用现象严重,公款旅游现象频发。四是大操大办酒宴。当前违规操办人情宴请之风严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宴敛财的现象屡禁不止。

二、原因分析

一是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是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是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的几点建议

坚持从严执纪,坚决查处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式下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加强执纪监督工作,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关键还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要强化党员意识,提高恪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同志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党员干部要毫无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所以,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强化服从意识,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所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同时,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保持遵守组织纪律的一贯性。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通常能够不断增强遵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能够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对己负责,自觉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能够对组织忠诚老实,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终身责任,作为一以贯之的党性追求,自觉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所以,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有责任意识,自觉作好表率,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要强化底线意识,增强执行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很多教训表明,腐化堕落往往是从漠视纪律开始的,纪律性不强的党员干部很容易跌入泥坑。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组织纪律更是碰不得的高压线。所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自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既在8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8小时外严守纪律,要把执行组织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五要强化查究问责意识,增强执行组织纪律实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要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强化对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组织纪律;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和事;此外,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组织纪律监督不力的,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本人在审计中发现,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漏洞,给违法违纪滋生提供了条件,应当引起重视。

一、当前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费管理不规范。主要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无证收费,擅自设立项目收费,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乱收费等问题。

(二)支出管理不合规。主要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补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超标准列支,虚列财政支出,虚假业务支出,收入支出在往来款中核算、坐收坐支财政收入、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问题。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一是原始发票使用不合规定。主要表现为原始发票要素不完整、来源不合规、使用不合法。二是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主要表现为日常经济活动中超范围使用现金进行结算;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比较频繁。三是未设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出纳兼任会计工作。四是白条顶库、公款私存等现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四)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多。目前,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一是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定期盘点,未设固定资产帐,资产购置、报废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等情况普遍存在。二是移交不清、账实不符,部分基层单位在领导变更及人员调整时对固定资产没按规定进行移交,固定资产仅有总账而无明细账,且账面数连续多年保持不变;三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部分物资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

(五)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以帮助企业发展为名,挪用公款给私人、私企使用;有的伪造假账,套取并贪污公款;有的私设小金库,为个人和小集体谋取利益;有的因监管不严,携公款出逃等。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单位主要领导缺乏财务管理知识。近期我们对37个县直部门和1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发现研究生学历3人,占5.8%;大学学历以上42人,占80.7%;大专学历7人,占13.5%,反映出全县领导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高这个事实。但有财务工作经历和财会专业毕业的只有5人,只占总人数的9.6%,可见我县领导干部财务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单位主要领导主要对“人、财、物”的管理,一旦管理不善,容易引发不良后果,教训深刻。有的单位明明设有会计出纳,但该会计很强硬,不仅负责登记会计账簿,还一人独自管理支票等票据和印鉴,结果尾大不掉,失去监管,导致出现挪用、贪污公款数百万,自身锒铛入狱、妻离子散,单位名誉受损、财政补贴亏空的局面。

(二)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期对52个县直部门、乡镇进行了调查,发现各单位财务人员中有会计资格从业证35人,仅占70%。根据多历年来审计检查情况,有的乡镇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多年,虽然勤勉,但是业务知识特别缺乏:有的至今还不会借贷记账法,不会制作资金平衡表;有的每次审计盘库时,实有存款和现金不能与账面余额相符,“自己急得一头汗,别人忙得团团转”,审计组每次审计都要给他理帐,长此以往,派谁去这单位审计都不愿意去。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直接导致我县部分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错漏百出,甚至出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有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较为科学、合理的牵制与监督制度,但由于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财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掌握不够透彻,对依法管理财务不够重视,缺乏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具体使用的时候就把它“束之高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有的领导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恶意指示会计人员超标准收费、截留财政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

(四)内外监管不及时。一方面,基层单位自身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或者没有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使得内部监督无法得到保证。另一方面,虽然审计机关作为监督管理部门,但由于审计周期长、审计人员相对少,并不能对每个单位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优化财务工作环境。单位领导要为财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购买专业书籍、加强业务交流、提高业务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而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进一步优化财务工作环境,不给财务人员出难题,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确保本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各项资产安全完整、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一是要加强学习。单位领导主动学习,掌握常用的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主动做到不违规,对已经发生的违规现象有一定的辨识力和纠错力,管好“钱袋子”,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二是要带头执行。有的领导往往有“只要不进自己口袋,挑点担子无所谓”的想法,有的领导则是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故犯。虽两者后果及危害不同,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往往源于思想上的放松、业务上的不懂。因此,单位领导对工作中遇到的财务难题,要主动加强与本单位财务人员、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经咨询后选择合法的方式处理账务,避免乱发票子、乱开口子、乱挑担子的情况发生。三是要集体决策。单位领导要发扬民主,对重大经济事项要遵循决策程序,集体商量,共同研究,集思广益。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财会人员应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做到会计核算规范,不折不扣地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一是建议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一方面财务人员要有过硬的财务知识,同时要定期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组织财务人员不断加大对新准则、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更新和充实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水平。二是以提升四种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理财意识)入手,积极引导财务人员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增强财会法制观念,强化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使财务人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同时财务人员要主动工作、勤于动脑,积极发现问题,提出可行建议。

(三)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单位各项财务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基础。我国现行基本财务制度并不适合所有的单位。建议各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把有利于财务管理的做法制度化,并落实到行动上,用制度来管理人和事,使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步入正规。建议制定制度时,应考虑对于任何有关财务的经济事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让财务人员清楚经济活动的具体内容,以便财务来考量和规范事项的发生过程,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应将财务管理重点放在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支出的审核、监督上,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来对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和控制,实现从源头上治理财务问题。

(四)以加强监督为推手,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监管大环境。一是建议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查,可以由财务人员进行岗位交叉检查,也可以聘请事务所进行外部独立审计。目的就是对发现的问题,找到根源,防止再犯。针对问题,找到管理漏洞和节点,及时堵塞和疏通。二是要认真开展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坚持定期将财务状况和上级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仅要纠正错误,起到“免疫作用”;更要加大惩处力度,维护法律法规尊严,起到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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