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中小学期末考试和放寒假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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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大家最关心的我市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时间表终于发布啦!快看看具体安排吧!

高中

定于2017年1月17日至21日举行期末考试(高一、高二:1月17日-19日;高三:1月19日-21日),高一、高二于1月20日放寒假,高三于1月22日放寒假。教师于1月23日放假。

初中、小学

定于2017年1月18日至19日举行期末考试1月20日放寒假。教师于1月21日放假。

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教职工于2017年2月10日回校报到,中小学生于2月12日报到注册,2月13日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通知要求:

1.各校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命题、施考、阅卷和分析。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精神,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经验相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要严肃考风、考纪。学校不得给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指标,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以考试成绩排学生名次。提倡小学低段进行非书面考试。

2.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及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学生成长档案的相关信息,办理有关学籍变动手续。按时完成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学分登记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将在2017年1月25日自动进行学期升级。

3.认真贯彻省、市“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部署,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小学低段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让学生真正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寒假。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学校可适当组织(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家政、体育、宣传五水共治和垃圾分类、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务等活动。

4.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落实责任,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5.放假前,学校应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不搞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各校要在放假前以“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教师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地开展家访活动。

6.要做好学校财产整理、校舍修缮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利用寒假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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