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存在校内减负、家长和校外加负现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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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在其网站通报了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巡视工作情况,根据通报,部分学校存在仍采取面试、选拔性考试或其它方式选拔学生,“学校减负、家长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加负”的现象。

6月上旬,教育部派出由教育行政干部、国家督学、相关专家及新闻记者组成的5个督查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共十个省份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督查巡视。

通报称,总体来看,各地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认识到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求具体明确,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招生入学方面。有的学校没有做到划片就近入学,仍采取面试、选拔性考试或其它方式选拔学生。二是课程安排方面。有的地方对义务教育学校总课时,语文、数学周总课时的规定超过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有的地方音体美课程、地方课程等开设不足。少数学校未能全面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三是考试评价方面。少数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在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上,一些学校还没有实行等级加评语的方式。个别学校考试次数和科目超出国家规定。四是教材教辅方面。少数学校学生课业负担依然较重,部分初中学生反映书面作业、练习试卷、教辅材料较多。五是作息时间方面。一些学校要求寄宿学生早上五点多起床,作息时间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六是组织补课方面。有的学校利用周末组织学生上课。七是学校管理方面。有的地方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印发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学校将信件内容删减后发放,有的学校没有回收回执。八是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问题。大班额现象在有的地方较普遍,有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不足,有的地方教师不足,教师缺少编制现象比较突出。另外,“学校减负、家长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加负”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减负还需进一步形成共识。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做好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宣传工作,形成减负增效提质共识。对于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要督促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查处力度,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要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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