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批准设立3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
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批准了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35个。
根据《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经过学校初评,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审定批准等环节,最终确定了16所高校的35个项目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其中省内设站单位30个,省外设站单位5个,包括企业、研究所、高校、法院、医院、港务区管委会等单位,涉及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法学等学科门类。
对获批的示范工作站,将由陕西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授牌。
截至目前,陕西省共有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8个。示范工作站的建设,对促进陕西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实践人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