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七部门联手建立特殊教育医教康教结合机制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信委、卫计委、残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意见,建立医教、康教结合的运行机制,构建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山东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系统资源,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医疗机构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实现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康复、教育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多部门、机构协同合作的运行保障机制,满足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求,增强特殊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服务残疾儿童的能力和水平。
山东七个部门联合建立医教、康教结合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残疾儿童确诊、报告定点医疗机构制度,残疾儿童健康评估及入学安置制度,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合作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