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标准》明确,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3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8平方米;老城区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平方米。
《标准》还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师生比与作息时间,其中,小学、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达1∶19和1∶13.5,并可根据当地年人均财政收入等情况核增规定比例的专任教师编制;小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和7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