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发布(一)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记者赵秀红)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今天发布的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全面实现,截至11月底,全国6.4万个教学点全面完成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任务,实现设备配置、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三到位”。“校校通”和“班班通”建设也取得较大进展。
据悉,为了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地以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组织措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自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育部相关司局、国家督学和专家组成6个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份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其间,共抽查了48个县(市、区)的288所学校(包括教学点、县乡村的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
督导报告发布了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组织措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主要内容。报告称,各省均在教育行政部门内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处室参与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大多数省还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跨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绝大多数省份制定了专项发展规划,确立了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经费投入方面,在中央财政专项投入基础上,各地加强省级统筹,弥补经费缺口。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改薄”计划,给予优先保障。比如,陕西省在项目申报中明确将“全面改薄”工程资金的20%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多数省份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标部分,用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方面的开支需求。安徽省规定各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10%的比例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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