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现代化 释放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三)
学与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以权责交叉、责权不明制约基层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以简单粗暴的“唯分数论”、“唯升学率论”制约教师、学生的创造性,显然都是不合时宜的,甚至是历史的倒退。
马克思曾说,“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教育能生产出一种可卖的商品”,即劳动力本身。而作为这种“商品”的生产者,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一字之差,却包含着教育领域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教育必须培养出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充实现代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本,这也成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
改革的动力、创新的活力和发展的内驱动力,连接着中央和地方,连接着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主体,也连接着家庭和社会,而这些都是衡量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不是真的现代化的多维度标准。
2月底,一场为期一周的雾霾笼罩在北京上空,北大附中为此停课,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严令禁止之下,北大附中仍坚持停课,此事件引发了教育界和社会关于“学校是否有权停课”的广泛讨论。
能否停课不能由学校说了算,职称待遇问题不能帮助教师有效解决,教师住房等待遇没有保障……面对这些困惑,期待学校获得更广泛办学自主权的呼声从未间断过。
教育治理能力如何?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是否体现了现代化特征?关键看权力与权利二者关系的处理以及二者的现实状态和未来走向。在围绕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展开这一对关系的实践中,以权力的实施压制权利的行使,绝不是现代化的教育治理。
教育作为连接整个社会的末梢神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全局性作用。教育领域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步走向,都涉及公共利益,必须行之有据、处之有理。此前广州媒体曾报道,白云区教育局宣布因承办合约到期,收回几所民办学校承办权,重新进行招投标。舆论质疑集中在对两所已经建立了18年,广受欢迎且被评为“区一级学校”、“特色示范学校”的学校,停止招生的依据在哪里?又有多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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