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德阳新生儿落户
出生登记时能否选择与《出生医学证明》不一致的姓名?
出生入户必须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如对《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的姓名不满意,可在办理出生登记后,由亲生父母申请提出变更,将原姓名作为曾用名登记。
新生婴儿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如何登记民族成份?
新生婴儿民族成份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一致的,登记时须父母双方同时到场,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确认件,按确认的民族登记。
新生婴儿籍贯如何确定?
原则上应填写祖父的居住地:
👉 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的籍贯确定;
👉 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填写婴儿出生地;
👉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的,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怎样办理新生婴儿上户?
新生婴儿父或母根据不同情况持以下证明办理: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出生入户申报表(原件,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 落户方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 婴儿父亲或母亲的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 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 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申请随父落户以及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载信息一方落户的,需提供)。
👉 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需提供集体户入户证明;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提供相关证明),新生婴儿可以在父母部队所在地或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出生登记,需提供部队同意落户证明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新生婴儿父母带上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婴儿能否选择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201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 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出生入户拟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必须由婴儿父亲和母亲现场签署申明(捺印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明确自愿放弃婴儿随父姓和母姓的权利,申明选取其他姓氏的正当理由,并确认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