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不需填写,受理后需申报人签名确认);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收取副页);
3、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应分别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失踪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外,如该证明及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孩子能否落户集体户,“单位同意”是重点
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下。带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可前往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
2、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许昌市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许昌的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4、母亲是许昌集体户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许昌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许昌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许昌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许昌落集体户。
5、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记者在市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到,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