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户口迁移条件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西安市落户政策包括学历落户、在校大学生落户、专业人才落户、技能人才落户;安居落户(有固定住所落户、长期居住缴纳社保落户);投靠落户(有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还有市内户口迁移、复退伍军人落户、新生儿入户等等落户方式。
市内户口迁移
一、申请(办事)条件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二、申请材料
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2、迁往亲戚朋友合法落户地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入户方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说明。3、迁往单位集体户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单位入户介绍信。4、迁往社区集体户的: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三、办理流程
备注
填表说明:(1)单项业务办理所需的申报原始材料,材料名称必须统一、规范、清晰、准确,并附带材料说明和材料示例照片;(2)单项业务办理涉及填写制式表格,需提供制式表格电子版;
军人复退转业落户
一、申请(办事)条件
依照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安置到本市市区就业或落户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复员退伍军人。
二、申请材料
军人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2.户口注销证明;3.安置文件:(1) 安置到本市市区就业或落户的军队干部,提供市军转办出具的《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或《西安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2) 安置到本市市区就业或落户的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市复退办出具的《西安市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4.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复转军人回本市家中落户的,还要提供入户地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5.在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提供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入户介绍信;6.随迁人员 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还须提供随迁人员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备注
填表说明:(1)单项业务办理所需的申报原始材料,材料名称必须统一、规范、清晰、准确,并附带材料说明和材料示例照片;(2)单项业务办理涉及填写制式表格,需提供制式表格电子版;
新生儿报户
一、申请(办事)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二、申请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2、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卡原件。(以上适用于国内出生普通新生儿报户) 其他情形:1、国外出生报户:①新生儿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②《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翻译件及公证书原件;③父母落户方户口簿原件。2、双军人子女报户: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父亲和母亲军官证原件;③落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④落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下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⑤落父亲或母亲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3、本市驻军部队军人或本市兵源的军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本市居民家庭户,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申报出生登记(单独立户),也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所生子女,该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可为该子女在学校集体户(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或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备注
1.本系统只办理一般情况的出生登记,对情形特别复杂的,请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2.如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同,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父母双方必须到现场填写《民族成分填报表》。3.新生婴儿姓名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否则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请先在查询服务中查询姓名是否属于规范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