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集体户口孩子入户须知
办理条件
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台州父母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须知
1、孩子能否落户集体户,“单位同意”是重点
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下。带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可前往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
2、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台州市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台州的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4、母亲是台州集体户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台州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台州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台州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台州落集体户。
5、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记者在市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到,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父母的户口簿
4、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5、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书
办理流程
1、征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
2、携办理所需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