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
对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人应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