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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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安徽、四川、山西、河南、湖南、湖北、  山东、陕西、广东、重庆、云南、贵州)

一、基本情况

  国标代码:13100

  招生代码: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招生网站同步对外公布)

  高校全称: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二、学院简介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原政协委员鲍莉萍女士于1996年8月投资创建,2000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南京市江宁区,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毗邻。依山傍水的830余亩校园,亭台楼阁交相辉映,春涛湖畔湖波荡漾,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之所。
  经过15年的改革发展,学院已经形成了以汽车、建筑、机械类等专业为特色,电子信息、财经、艺术设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符合区域产业需求的专业布局。开设30个专业8个特色专业群,其中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四个专业已经成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学院与知名企业合作,建有8大实训中心、33个综合实验实训室,建有集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文献检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图书馆,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大型室内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

  学院依法办学、诚信办学,潜心打造“学院教育质量高,学生就业质量高”的双高品牌,践行“感恩教育”、“草根管理”等素质教育,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插上了翅膀,培养的20000余名毕业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近三年,学院获得了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江苏省5A社会组织、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等50多项荣誉。

  830亩的金肯校园,依山傍水、亭台楼榭;四季常青、鸟语花香。精美校园,流连忘返。

  学生生活和活动设施齐全。食堂供应品种繁多,物美价廉。便捷的交通路线,地铁6号线(通车)、S1号线途径我院,并设“金肯学院”站,可直达市中心,购物游览方便快捷。
  三、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公布。

四、填报条件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向我院提出申请;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专科规定的等级要求;

  5.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6.根据省考试院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对往届生、应届生按照省考试院按照录取规则同等录取;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8.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 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 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 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4) 等级证书: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 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就业处认定的考生;

  (7)学习成绩:在中学学习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单科考试文化成绩、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 费:人文社科类12000元·年·生,理工科14000元·年·生,艺术生15000元·年·生;(理工类校企合作班专业学生开学初缴纳8000元,其余6000元用在企业实习所获报酬支付给学校;文科类校企合作班专业学生开学初缴纳7000元,其余5000元用在企业实习所获报酬支付给学校)住宿费:1500元/年(空调间)。

八、奖、助、贷政策

  学院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金肯奖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等多种资助奖励政策,每年有近15%的学生获国家助学金,30%以上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生每年获得奖金额度最高达1万元以上。

  新生高考成绩达第二本科提档线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在高中获得县(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学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生;高考成绩达第三批本科提档线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

九、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400-809-9055 QQ: 1245647259 1060828073
  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6197141/7142 传真:025-86196207

  网 址:www.jku.edu.cn 电子邮箱:Zsb@jk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邮政编码:211156

  学院办事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09室(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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