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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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邮政编码:110122)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6、办学性质: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2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0921万元,图书5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项目管理)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安全) 3

  520102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3

  520107 公路监理 3

  520107 公路监理(安全工程) 3

  560303 基础工程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40604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绘)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560302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

  520112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10402 印刷技术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580406 汽车整形技术 3

  580414 汽车定损与评估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620107 保险实务 3

  620107 保险实务(保险理赔) 3

  620107 保险实务(保险经纪) 3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

  620401 市场营销 3

  520101 公路运输与管理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20606 港口与航运管理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303 计算机通信(交通信息技术) 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 3

  590108 软件技术(WEB应用开发)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70305 影视动画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40107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520504 航空服务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辽宁省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省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最高按12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校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中职升高职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 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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