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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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50余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具有与现代通信同步的实习实训设备,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六条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2)网址:http://www.sptc.sn.cn

  3)邮箱:sptczjb@163.com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通信、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等14个专业。

  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 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省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学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录取依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资金数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

  第五章 其它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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