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二)
2、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班及中外合作办学专科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当地所有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5、艺术类专业
(1)在我校组织有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在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指定学校的校考合格证。
(2)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一般本科批次(第二批次)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贵州财经大学不设置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
6、贵州财经大学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专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