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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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各省份调档比例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无具体要求的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文化课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以上省份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要求为准。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英语成绩要求超过英语总分40%。

录取办法: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7.学校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099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http://www.dlmedu.edu.cn/

电子邮箱:dy_student@dlmedu.edu.cn

大连医科大学

4月3日

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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