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加分政策,湖北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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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高考加分”是一个容易刺痛神经的话题。紧接着加分,下一个关键词就是:公平。日前很多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20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本文新高考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湖北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

一、2020年湖北高考加分政策最新消息

截至目前2020年湖北高考加分政策暂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湖北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可先参考。

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享有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等,各省市在高考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条件等要求上也有区别,今天老师为大家整理出了2019年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供参考使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1)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下辖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1)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2)在服役期间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 烈士子女。

三、这4类考生,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

(2019年优录项目、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以当年省招委文件为准)

四、申报审核程序及注意时间

《通知》明确了申报审核程序

考生申报

学校(或报名点)初审

县(市、区)招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

市(州)招办复核上报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意时间节点:

县(市、区)招办办理

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市(州)招办汇总名单

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事关高考招生,凡是申请优录政策的考生,其材料都要经过层层审核,确保真实!对此,《通知》也有相关规定:

《通知》在“工作要求”中,用了“3个严格”强调公平招生的重要性:严格信息公示、严格时间节点和严格资格审核。

“严格信息公示”一条中提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学校、加分投档项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应公示其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6月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年底。

“严格时间节点”: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市(州)招办将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汇总名单和优录信息光盘报送省招办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

“严格资格审核”提出,要切实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省招办不接收学校和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的优录证明信息;不接收未经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公示的优录证明信息。

一旦违纪违规,要接受相关处罚!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处罚情况分4种:

● 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 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 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湖北高考最新新闻消息

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将于11月18日启动,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名。

外省随迁子女可在湖北报名高考

据了解,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访问。11月14日~16日,全国统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11月18日~29日,全国统考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

以下五类人群不得报名高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据悉,2020年湖北省继续接受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高考。符合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湖北完成三年的学习,并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省内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此外,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技能高考或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一年制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2017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中职转入高职阶段,只能报名参加高职单招。

网上报名后还需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识别、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同时进行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并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比对,同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采集本人虹膜信息。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不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签字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签字确认后,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并由此影响考试、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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