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新政策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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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近日制定《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哪些考试科目?何时开考?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选拔模式

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考试

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文/理);

6月8日上午:综合(文/理),下午:外语;

6月9日上午:自选模块。

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3月和9月。

考试类别及科目

实行分类考试。

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自选模块

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共18题(每个模块1道试题),由考生任意选答6题。

技术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成绩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又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第。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英语听力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具体按“三项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规定执行。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近日制定《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哪些考试科目?何时开考?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选拔模式

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考试

考试时间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文/理);

6月8日上午:综合(文/理),下午:外语;

6月9日上午:自选模块。

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3月和9月。

考试类别及科目

实行分类考试。

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自选模块

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共18题(每个模块1道试题),由考生任意选答6题。

技术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成绩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又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第。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英语听力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具体按“三项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规定执行。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3分值

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

综合(文/理)满分300分;

自选模块满分60分;

技术满分100分,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目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按报考(含兼报)的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合成。

文理科一类为“3+综合+自选模块”的总分,满分为810分;

二类为“3+综合”的总分,满分为750分;

三类为“3+技术”的总分,满分为550分。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全省统一标准的“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评价过程公开,评价结果经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后,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

学习能力主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对往届生和未参加新课改的应届生需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招生章程

高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4月底完成对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录取

1录取批次:

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提前录取的学校按规定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

艺术类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

2志愿设置:

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3志愿填报:

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

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

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今年起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等填报同时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3分值

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

综合(文/理)满分300分;

自选模块满分60分;

技术满分100分,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目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按报考(含兼报)的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合成。

文理科一类为“3+综合+自选模块”的总分,满分为810分;

二类为“3+综合”的总分,满分为750分;

三类为“3+技术”的总分,满分为550分。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全省统一标准的“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评价过程公开,评价结果经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后,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

学习能力主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对往届生和未参加新课改的应届生需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招生章程

高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4月底完成对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录取

1录取批次:

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提前录取的学校按规定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

艺术类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

2志愿设置:

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3志愿填报:

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

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

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今年起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等填报同时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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