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五、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应由本人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可接受人数的专业,由所在学院制定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经选拔并公示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一般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办理。
第二十五条 中高职一体的学生只能在中高职一体专业大类内转专业,扩招专项的学生只能在扩招专项类别内转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已达到退学规定的学生。
2.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3.音乐表演、社会体育、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高职二年级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转专业的,或转专业跨度较大的,应转入低一级的班级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比较好的王牌重点特色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旅游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旅游类 | 专科 |
2 | 文秘 | 省级特色专业 | 文秘类 | 专科 |
3 | 数控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机械设计制造类 | 专科 |
4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 省级特色专业 | 农业类 | 专科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自动化类 | 专科 |
6 | 市场营销 | 省级特色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