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多少 联系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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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0991-3190033,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邮编:830011。

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多少 联系方式是什么

一、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

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电话:0991-3190033

二、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草拟有关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总结等文件;配合协调全处各科室日常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总结、交流教学工作中的经验;负责各系部教学大纲、实施计划、教学进度、考场记录的整理,保管和存档以及考场舞弊学生的通报工作;负责本处有关会务组织、记录、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外工作联系、接待等日常事务性的工作;负责校内外有关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反馈工作;汇总有关教学、教务管理的综合材料,及时向领导提供相关的管理信息和资料;负责《教学简报》的编辑和制作工作,准确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教职员工反映教学动态;负责教务处办公用品、报刊杂志、邮件、考务用品、警用服装的征订、购置、登记、发放工作,负责全处办公设备和计算机的领发及维修联系工作;负责教务处有关对内联系和学生推荐、借考、学生实习、教学工作量统计等有关事宜的配合工作;负责管理教务处介绍信和教务处印章;负责学院及校属有关部门给教务处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催办以及核稿、用印等文件处理工作;负责教务处给学院的请示、报告的归口、呈报、催办、答复等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及参观的联络、接待、陪同和记录工作。接待和处理学生家长及学生有关教学、教务、考务、教材发行工作的来信、来访,并根据情况分别转交有关部门督促办理;协助学院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教务处的值班、公益劳动、集体活动、负责教务处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及年终考核评比的有关工作。

教务科工作职责

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编制校历;依据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任务、下达教学任务通知书,编制课程总表并下发至各系部;根据教学实施的具体情况,对课程进行调整并下发课程调整通知单;负责安排全院的教学专题讲座、负责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负责试卷库建设,试题审核确定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各类考试试卷的打印、分发、考试监考安排等工作;负责学生学习成绩(含考试、实习、论文等)的录入、汇总存档及统计分析,向处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协助其他科室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协助系部作好教师聘用的有关工作和教师交通费的统计发放工作;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积极开展教务管理改革研究,为形成科学高效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评估督导科工作职责

掌握学校教学管理基本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公安教育教学研究,探讨并提出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有关的建设性意见;对各系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教学指导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教学监督和指导;组织各系部落实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总存档;建立教学质量反馈制度,完善区队学习委员联系机制,收集系部与学生对教学效果、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反馈信息,协同系部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探讨和研究学校在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教育方针、教育政策,为学校的教学改革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准确及时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师课时酬金;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教学规定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并下发教学事故通知单,及时通报各系部,维护和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收取、整理、统计和保管教学日志、教学进度表等原始教学记录并检查教学实施情况;积极组织观摩、示范、评优等教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系部和任课教师,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沟通与交流,了解教改新经验,研究教改新方向,学习教改新方法。

教材与教学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根据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订购使用原则,通过正规渠道负责全院教材的统一订购发行;负责教师教学用书、教学参考用书的订购、借阅及管理;根据招生计划,负责在教材使用前一个学期与各系部沟通,确定版本。及时订购,保证供应;严格按照书库管理制度、发放标准办理教材的出库手续;坚持零库存订购原则,避免积压;负责向各系部提供最新版本教材信息;教材经费的预结算要做到准确,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通报;搞好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院自编教材、教学资料的编写、印制、发行及交流,提高教材管理工作的水平与质量。

师资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全院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学院师资数据库建设管理工作;经常了解和分析教师队伍的状况,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协助系、部做好外聘等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排、管理教师的进修、培养和提高,拟定师资培养经费预算计划,负责教师进修、培训的初审、登记、建档及返校后登记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进修、访学、出国留学的选派、推荐、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表彰奖励等管理工作;负责教师队伍校局合作、下基层派出所、实践锻炼的推荐、选拔、组织工作;负责教师工作规范的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类师资文件的整理、分类、归档和管理工作。

教学研究科工作职责

负责专业建设的规划与实施,组织新上专业申报、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估;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与实施,组织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双语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组织教学名师工程、教学团队、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等教学奖项评选,参与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组织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会同各系部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落实工作;负责专业申报、专业调整、专业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教学改革方案,校内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立项、验收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教学成果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库和计划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工程、专业综合改革、卓越计划等教学改革项目的培育、建设、推荐、评选等相关工作;编印教学简报及校历;编印教学管理文件汇编;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新疆警察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Xinjiang Police College),简称“新疆警院”,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据2022年7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学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83人;设有8个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两大门类。

新疆警察学院教务处官方网站:https://www.xjpcedu.cn/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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