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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政法学院教务处官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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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疆政法学院教务机构概况
教务运行科
工作岗位职责
1.学年教学日历的指定和上报形成校历。
2.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和运行管理。
3.课表编排工作。
4.调课管理。
5.学生选课管理。
6.教学工作量管理和核算。
7.教务处处务工作管理,包括教务处档案管理、公文发文、会议组织、记录并形成纪要、上级文件传达上报等。
8.教学运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教学研究科(教材管理)
工作岗位职责
一、教学研究
1.负责教学、科学研究课题规划和指南发布。
2.负责国家、兵团、校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的立项、建设、督查、结项管理等工作。
3.负责国家、兵团、校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和教学团队项目的立项、建设、督查、结项管理等工作。
4.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和大纲的制订、修改和完善工作。
5.组织校教学委员和各院部分教学委员会的换届和调整等工作。
6.组织国家、兵团和校级社会科学基金的立项、建设、督查、结项管理等工作。
7、组织国家、兵团和校级自然科学基金的立项、建设、督查、结项管理等工作。
8.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划拨及费用审核、结题等过程管理及校级大创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二、教材管理
1.负责下发教材征订通知,对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选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明确教材的选用要求和选用原则,确保教材选用程序规范。
2.参加有关教材方面的会议和学会;负责向全校各院(系)转发有关上级和本校教材方面的文件,上报各种教材报表;负责教材工作的对外联系。
3.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编写计划;做好教材的立项、编写、交稿复印,推荐出版、评优等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
4.负责全校教材的预订(购买)、保管、发行工作;做好教材的仓储与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晒、防潮等项工作,确保课前到书。
5.组织对全校选用教材的追踪评价及信息反馈工作,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
6.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学生教材费用的结算工作。
学籍管理科
工作岗位职责
学籍科主要职能全校统招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负责制(修)订学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变动工作(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留(降)级、保留学籍等)及学籍预警等学籍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4.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肄业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等证书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安排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
7.负责学信网和学位网平台数据报送及处理;
8.负责往届毕业生信息查询及学历证明开具;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科(教室管理)
工作岗位职责
实践教学科
1.负责制(修)订实践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全校实验教学环节的教学管理工作,编制实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实验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
3.负责组织全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讲义)等实验教学文件、资料的审定和汇编工作。
4.负责实习教学环节的教学管理工作,编制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实习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
5.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组织国家、省级实践基地的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
6.负责各类实习基地的管理,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总结、评优和表彰工作。
7.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8.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完成年度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统计、奖励和总结工作。
9.负责全校全校实验教学设备购置的论证、预算工作。
教室管理
1.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制(修)订。
2.教室教学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3.负责教学楼、实训楼、教师休息室以及各类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保洁工作。
4.负责教学楼、实训楼教室的任课教师、部门集体临时借用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
工作岗位职责
一、考试中心
1.负责制(修)订考试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安排各类考试工作会议、考务工作会;
3.负责全校教师及新教师的教务系统培训;
4.负责组织考务人员,选聘与培训监考教师,负责发放考务费用;
5.负责教师课程成绩录入管理、学生成绩勘误及审核。
6.负责对考试违纪或作弊学生的认定、通报、存档;
7.负责各类考试的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8.负责考试考务保密管理工作;
9.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点申报,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10.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现代教育技术
1.负责制(修)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培训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3.负责学校考场监控系统和考试语音播放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教学资源库、网络教学平台、智慧教学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等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质量保障科(教师发展中心)
工作岗位职责
一、质量保障科工作职责
质量保障科主要负责课堂教学质量。新建二支教学督导队伍,包括学校教学督导组,学生教学督导员队伍。常规工作为:
1.负责组织开展校级、院级教学质量督导工作;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协同,收集学校所有的教学信息,起草《教学质量报告》;
3.负责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4.负责教师奖惩工作;
5.负责组织教师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教学质量奖、教学名师、新教师讲课比赛、多媒体讲课比赛等评选工作;
7.负责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
8.负责一流教学团队建设;
10.负责网上学生评教工作;
二、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有关师资培训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和任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具体有:
1.与人事处、教务处相关科室合作开展专项人员培训工作,争取每学年开展1次教学管理人员培训,1次新进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及教师专项培训等;
2.加强和疆内高校师培中心的联系和合作;
3.逐步推进新教师成长计划、骨干教师成才计划等工作的开展。
三、新疆政法学院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新政”,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正厅级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学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
根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校园规划面积2600亩;下设7个二级学院,设立24个本科专业;共有在编和援建教师400名,在籍学生87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