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职专科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和补录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录取工作安排,2016天津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院校志愿7月29日开始。本科三批共有206所院校在津安排9174个招生计划(坐落本市招生院校计划为2670个,约占本科三批计划的29%)。其中文史类193所院校、招生计划3533个,理工类204所院校、招生计划5641个。高职院校共有165所在津安排招生计划8206个(市属院校招生计划为6042个,约占高职计划的74%),其中艺术类计划392个,体育类计划2个,文史类计划2826个,理工类计划4986个。
7月29日至8月1日12时,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到报名单位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院校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凡已被今年本市高职自主招生及春季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市高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本科三批和高职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据此划定高职艺术类文化成绩录取工作线,适时向社会公布。
本科三批招生院校志愿栏中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根据规定,本科三批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如尚有招生计划,市高招办将公布招生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
高职招生院校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先进行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和高职提前录取院校的录取,后进行高职高专录取院校的录取。艺术类志愿表、体育类志愿表各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文史、理工类志愿表分为高职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两部分。高职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栏设置9个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今年,本科三批和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填报和投档模式,院校志愿内的9个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招生院校在市高招办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外地招生院校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为帮助考生了解有关情况,坐落本市的招生院校将以电话咨询或院校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为考生进行填报志愿咨询服务,具体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坐落本市的本科三批招生院校和高职院校开放日时间安排见附表1、2)。
结合本科三批和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工作,市高招办提示考生:
1.在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院校志愿时,考生要积极向坐落本市的招生院校咨询并认真参阅《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普通高等院校在津招生计划》和《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合理填报。
2.要结合自身及家庭实际,积极稳妥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院校办学各具特色,办学模式、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院校相比具有自身的特点,请不同层次的考生把握机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做出适合的选择。
3.报考高职艺术类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市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报考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考试合格。报考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高职提前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志愿表。
另悉,本科二批(含A阶段、B阶段)尚有部分余缺计划需再次通过征询志愿进行录取。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文史类尚有4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8个,理工类尚有10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49个;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文史类尚有11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33个,理工类尚有10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54个。为增加考生升学机会,便于高校选拔人才,市高招办按生源人数略多于剩余招生计划的原则,确定参加本科二批第二次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范围为:文史类456分、理工类417分(不含已被录取考生)。凡未被录取且达到分数控制范围的考生,可自愿于8月1日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二批第二次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按照规定,本科二批第二次征询志愿分别在A阶段院校、B阶段院校各设置6所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