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加分政策 取消7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扶持性加分项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天津市近日出台政策规定,从1月1日起,取消7项鼓励类高考加分项目。在取消加分项后,天津将通过其他方式引导和鼓励中学生的兴趣特长发展。
据天津市教委新闻发言人徐广宇介绍,天津出台的《方案》明确规定从1月1日开始,取消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市级优秀学生、重大体育比赛前六名,二级运动员、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等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为尊重招生考试基本规律和学生利益,对于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经取得上面这些项目荣誉和资格的将实行过渡政策,仍具备加分资格,加分的分值为五分,不过其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需要经过天津市体育局进行复测确认资质,并参加全市的由相关部门组织的体测,测试合格后才能给予加分。根据相关要求,天津市还保留了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这样四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此外对于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天津市也做了调整。也就是说,这个少数民族加分今后将只适用于天津市属的院校在天津市招生时才会使用。
天津市明确表示,在取消上面七项加分项目后,要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引导和鼓励中学生的兴趣特长发展,比如说在推进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上,天津市规定如果取得了学科竞赛或者是体育比赛的好成绩,这些学生的表现将被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高校在录取时参考。天津大学南科大学招办的负责人也表示,虽然取消了高考加分,但是有特长的考生依然是各高校在组织选拔时候的重点,所以有特长的考生不要放弃,可以继续的培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