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4种形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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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陕招办〔2014〕21号)和《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安排及流程

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3种形式招生于4月15日前结束,4月28日前已预录取考生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4月29日-30日,各高职院校到陕西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

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校职业教育省级统考和高考统考录取同步进行。

放弃分类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考统考前结束的3种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易放弃入学机会,务必要慎重做出自己的选择,考生如果轻率放弃前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参加高考统考后如成绩不理想,再回头想报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职院校和优势专业时,就会因相关学校和专业录取已满额而丧失机会。

据了解,早在2010年,陕西省就开始试点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又开展了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两项试点工作。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能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助于学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利于促进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办出特色;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模式进一步凸显了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了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的转变;一定程度弱化了一考定终身现象,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了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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