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什么时候出来
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新高考网根据往年的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2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哪些好的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学前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
重点骨干专业:学前教育
三、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转专业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原则上应当在我校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学校考核认可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因发现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的另一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4.根据学校对各系专业设置情况的调整或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在系或专业。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选择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一个专业,转专业在第一学期结束后进行。
第三条 申请选择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三年制专科在校已注册学生;
2.思想表现好,学习能力强;
3.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5.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且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2.艺体类和普通类学生之间不能互转;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各系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书记等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转专业工作。
第七条 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年级学生总数的10%以内。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按照“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按比例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采取学期期末各科总评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按转入专业排序,依据转入专业接收学生名额确定转专业学生。
第九条 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第一学期期末前三周各系上报相关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实施方案,教务处统一发布当年转专业通知。
2.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3.资格审查。第二学期开学后所在系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4.转专业考试。各接收转专业的系组织笔试、面试考核。
5.确定转专业名单。总成绩按转入专业排序,依据相关专业接收学生名额确定转专业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
6.到新专业报到。公示结束后通知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第十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一周内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到接收系报到,未按时办理取消转专业资格,名额不补,公示及办理手续期间由转出系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选择后的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二条 其他手续按《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在新专业可试读一周,如不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可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名额不补。
第十四条 转专业的学生,已经修读结业的课程与调整后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免修并认定相应的学分;若与新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不同,可替代任选课学分,但必须修满调整后专业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学分。
第十五条 因疾病等在原专业受限需转专业的学生,若在第三学期及以后转专业应留级。
第十六条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不受专业招收名额限制。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