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二)
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根据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需求,建立了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程和教学评估体系。教学计划在紧扣教学大纲的前提下,十分注重实践教学环节,突出教学的应用性、开放性和多样性。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注重采用启发式与互动式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以此提高学生兴趣,引导学生思维,激发学生潜能,增强教学效果。学院还开办了外语等级考试、翻译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认证、导游资格认证、普通话等级测试、汽车驾驶等多个人才培养项目,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通过这些培训,优化了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在掌握过硬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具备多方面的职业技能,从而增强了毕业后的竞争实力、拓宽了择业途径。几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很好,分别被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海南、浙江、江苏、四川等省市用人单位录用。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统一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招生,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26号令,自2008年入学的本科学生开始,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将面向四川、重庆、贵州、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浙江、江苏、江西、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陕西、新疆、青海、云南、海南、安徽、甘肃、宁夏、黑龙江共24个盛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统一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招生,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26号令,自2008年入学的本科学生开始,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将面向四川、重庆、贵州、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浙江、江苏、江西、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陕西、新疆、青海、云南、海南、安徽、甘肃、宁夏、黑龙江共24个盛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