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启航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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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圆自己的大学梦,上海大学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启航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开展。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对象

1.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

2.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所在省(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本省(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

3)考生本人必须在所在省(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县及县以下高中具有连续3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本人必须在所在省(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具有连续3年的户籍;

三、招生名额及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科类
人文社科类40文理兼招
理学工学类60仅招理科生

四、报名办法

4月20日~5月5日,考生登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要求如下:

1.根据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1)个人基本信息;

2)个人及父母的户籍信息;

3)中学信息;

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年级排名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等学业成绩;

5)个人陈述(请简单描述自己,简述个人的专业兴趣、学科特长,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的各类创作、比赛或活动等情况;字数1000字左右);

6)高中期间如参加过社会活动或有获奖者,提交获奖证书及参加的社会活动(面试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

7)《考生诚信承诺书》;

8)专业志愿;

2.同时,考生按系统报名流程的规定下载申请表。申请表、高中成绩单等材料必须按要求由中学盖章或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系统,并确定志愿(材料上传并确定志愿后报名成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考生无需另行邮寄报名材料。

上传至系统的申请表等材料如未按要求进行中学盖章或本人签字,视为报名无效;如有获奖,但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5月,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择优确定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

6月3日,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具备测试资格。同时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下载“准考证”:

6月3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原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报考人文社科类:中英文阅读及写作;

报考理学工学类:数学;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果查询: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

参加综合面试的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笔试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详见“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2)面试时间、地点:查询笔试结果时,予以通知;

4.确定入选名单及入选专业

1)根据考生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应的入选专业;如合成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的专业;

2)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6月22日

查询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5.公示

获批“启航计划”的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注:本次测试免收报名测试费。参加测试的学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启航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者,我校按照已确定的入选专业直接予以录取:

1.必须参加当年所在省市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必须按所在省市招办关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上海大学以及入选专业;

3.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1.上海大学“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本项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八、其他须知

1.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面试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微博]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5.咨询电话:021-66134148投诉监督电话:021-6612857工作日接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0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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