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综合评价录取相关问答(二)
名系统中的院校志愿相同,专业志愿以高考综合评价批次所填报的志愿为准。
6.面试入围人数如何确定?
答: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文、理科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中通知。
7.面试之后综合成绩是怎样形成的?
答: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60%+面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总成绩折算分*10%。
先将各成绩折算成相同满分后再按比例计算。
8.面试后如何录取?
答: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9.被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还有可能被其他大学录取吗?
答: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综合评价录取和高考投档批次的规则,被本项目录取的考生不会被其他大学录取。具体问题请咨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10.学校如何保证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确保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
20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