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山东艺术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山东艺术学院新生指南》或《山东艺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山东艺术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山东艺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山东艺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山东艺术学院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近10亿元;馆藏图书94万余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931人,其中专任教师76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34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第九条 办学特色与成就: 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电影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3个教学单位。
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有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有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京剧“梅兰芳金奖”、全国舞蹈展演活动、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等全国性展演评奖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大奖300余项;圆满承办了文化部主办的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班、第11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等,成功举办了“新沂蒙”美术作品巡展、歌剧《檀香刑》巡演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展演展示活动;圆满完成了北京APEC会议、秘鲁APEC会议、斯里兰卡南亚峰会、上海世博会、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庆祝中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45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等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展演设计任务。
经过6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庄庆宁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及专科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9年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联系方式: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423300
网址:http://www.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