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复试考生须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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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复试考生须知

一、报名:

复试考生名单在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网公布,进入考生请登录网址:http://210.44.14.21/art-fs/,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打印复试准考证。报名截止时间:3月7日11:00,过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1、听音与乐理考试: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笔试同时进行,如有兼报,成绩通用。3月7日中午12:00考生入场,12:30考试正式开始,请考生到准考证指定教室参加考试,考试开考后15分钟不再允许考生入场,请考生合理规划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听音与乐理考试为笔试,请考生自备中性笔、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考试先考听音,再考乐理,只考一场,请同学务必参加,如有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2、视唱考试:

视唱考试限考一次,如有兼报,成绩通用。考生在自己主项或副项考试当天上午或下午参加视唱考试(晚上不安排视唱考试,视唱考试于3月12日下午17:00前全部结束)。

考试地点:音乐学院办公楼301教室

3、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按专业分别进行,考生有多个专业进入复试的,必须按专业要求分别考试,请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应考。

注:不同专业、不同技能单项,开始与结束时间都不同,请考生按时应考,如有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复试:

①理论笔试:3月7日晚上18:00考生入场,18:30考试正式开始,请考生教学三楼3155教室集合参加考试,考试开考后15分钟不再允许考生入场,请考生自备必要文具,持身份证原件,省艺考证、复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②技能面试:3月8日上午7:30在院内集合,考试时间为8:00?11:30,在此时间段内全部考生考试完毕,不安排补测。所有同学务必按时参加,如有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兼报多个专业的考生,听音、乐理、视唱只参加一次考试,成绩自动计入兼报专业,无需重考。

2、考生必须携带山师大准考证、省艺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技能和视唱考试时间段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8:30?21:00,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集合地点集合(音乐学院院内)。

4、声乐伴奏与合伴奏:考试聘请专职人员提供伴奏服务,选择钢琴伴奏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半天合伴奏,凭复试准考证在规定的合伴奏时间内办理相应手续。合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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