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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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我校普通艺术类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艺术类专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普通艺术类专业本、专科招生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普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简介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4277。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第九条办学条件:学校位于济南市高新产业带中心,占地面积1040亩,建筑总面积26.1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7.4亿元;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86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5万册,并建有现代电子图书信息系统。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600余人,教授、副教授占38.5%,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占68.5%。学校现开设41个本专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第十条办学特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秉持“以播为主,播说并重,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聘请了中国传媒大学的著名教授指导教学,山东省著名播音艺术家朱山、华强、刘文蓉等担任兼职教授,培养了一大批“人文底蕴素质好、专业技能基础牢、岗位适应能力强”的播音主持及其他有声语言传播人才。该专业依托广播电视艺术学省级重点学科,先后建有省级广播电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程《播音主持实务》,在师资力量、教学水平、教学设备、实习基地建设及学生就业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舞蹈专业曾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被教育部评为教改试点专业,并荣获以中国舞蹈“荷花奖”表演金奖、“桃李杯”和全国大学生舞蹈比赛为标志的国家级一等奖等奖项120多项,实现了山东省舞蹈界在全国舞蹈专业比赛“荷花奖”和“桃李杯”两个奖项上零的突破。国庆60周年,舞蹈学院作为全国地方院校和山东省舞蹈界的唯一代表,参加了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的演出,受到了党和*的亲切接见。设计学类专业紧紧围绕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项目化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成效;多名教师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担任了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理事、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纤维艺术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省青年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兼职,荣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艺美术大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在纤维艺术研究方面的成绩名列前茅,具有国际知名度;师生在众多设计大赛中获得奖项,曾参与第十届艺术节、文化部群星奖、亚洲举重联合会等众多设计活动。拥有完备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有数位屏专用设计、服装工艺制作,品牌形象设计制作、艺术设计制作等10多个实验室和工作室。第十一条办学成就:经过多年的发展,2002年舞蹈专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006年学校经共青团中央批准为国家级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1年舞蹈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应用型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被列为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被列为山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另有省级示范专业、特色品牌专业10个,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36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教师等19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近三年,各专业平均就业率超过95.8%。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多项山东省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11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第十二条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制定了勤工助学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三章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第十三条招生专业(一)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二)普通专科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中韩合作)。第十四条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770人,其中本科专业计划招生440人,专科专业计划招生33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第四章专业考试第十五条报名条件:省内考生须取得《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省外考生不必参加我校校考,具体录取方法见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报名方法:考生可于1月29日?2月26日上午12:00前(每天8:30-18:30),通过我校网站报名(www.sdyu.edu.cn)、缴费、打印准考证;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24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第十七条考试时间:2月27日-3月1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一)。第十八条考试地点: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第十九条考试专业、科目与方式(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1.初试科目:新闻播读,文章朗读。2.复试科目: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口语即兴表达。(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考试科目1.初试科目:身体条件,基本能力。2.复试科目:自备作品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三)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均采用现场面试。第二十条合格证发放: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以实际考生数量另行划定合格考生比例。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于4月底前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公布。第五章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内录取规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美术类本、高职(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认可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十二条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第二十三条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后依据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其他本、专科专业按照专业录取。第六章其他第二十四条专业咨询电话:
专业学院咨询电话
1.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文化传播学院15169038108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
2.舞蹈表演(专科)
舞蹈学院18605313557
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2.艺术设计(专科)
3.服装设计(专科)
4.艺术设计(中韩合作)(专科)
设计艺术学院15105313095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电话:(0531)58997707网址:http://zsb.sdyu.edu.cnE-mail:zsb@sdyu.edu.cn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邮编:250103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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