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职专科大专录取结果查询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
2018高职专科大专录取结果查询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尚未公布,请参考往年公布情况!
宁夏高校专科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7宁夏高校专科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在8月中下旬。从得知录取到通知书发放是一到四天的时间(如果学校给你办理银行卡可能还要再多上四五天的)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你的手里的时间大约是3到7天,学校所在的市区可能在第二天收到,所以大约从你得知录取到收到应该是十到十五天。通知书是在本批次录取完成后发放,届时可以在EMS官网进行查询。
宁夏高考录取时注意问题
当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对自己填报志愿是否为该校该专业;若遇到对方索要赞助费、邮寄费或其他费用,请勿相信。一些不法分子仿冒考试院行骗,从百度中可以搜索到近100个貌似考试院,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和诈骗考生,请考生勿信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任何人以高等院校委托的名义私自承诺可以帮忙录取的皆为虚假信息,此为涉及诈骗的行径;有的院校和中介机构为达到招生目的会做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把自考专科、本科宣传为大学专科、本科,把成人本科宣传为大学本科,此类现象请考生多加提防。
2018宁夏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结合宁夏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努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服务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改革的基本出发点,通过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引导社会转变思想观念,促进高中学校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改进课程管理与教学组织方式,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压力和心理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坚持公平公正价值取向。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构建基于统一高考基础上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着力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遵循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机会,为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提供机会,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机会,促进科学选才。
4、坚持统筹谋划稳步实施。统筹谋划义务教育阶段升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高考综合改革制度设计,确保综合改革有序衔接、稳步实施。
(三)改革目标。
2016年启动实施区内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推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高校自主招生中使用。2018年启动实施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2019年启动实施宁夏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落实国家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落实区属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根据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宁夏实际区情,合理确定各类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严把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关,确保各类专项计划顺利实施。
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5]68号),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中小学招生制度,逐步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小学阶段招生。根据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确保规定年龄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
初中阶段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内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的方式进行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加面谈的方式招生。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英语、奥数等各种竞赛和艺术类等级考试作为入学条件。
采取切实措施限制并逐步化解择校现象。对于择校现象突出的县镇或城市区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初中招生制度改革,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对口直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化解择校现象。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继续落实好“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保障机制,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普通高中招生。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实行“指标到校+择优”的招生方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县(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加志愿的原则录取。严禁提前私自组织招生考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外招生和随意扩大招生计划,不允许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许诺择优分班等方式违规招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学校取消招收择校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