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颁布,宁夏高考改革方案
宁夏高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颁布,2017-2018年宁夏高考改革方案
2017宁夏高考改革方案
2017全国高考改革方案 | |||
地区 | 启动时间 | 执行时间 | 内容要点 |
北京 | 2017年 | 2020年 | 1.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3.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4.自2018年起,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5.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实行"3+3",探索"两依据、一参考"。 |
山东 | 2017年 | 2020年 | 1.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语文和数学使用全国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2.2020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3.未来"一批"、"二批"合并,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由"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
湖南 | 2017年 | 2020年 | 1.起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2.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科;3.实行"3+3"的考试模式;4.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5.逐步试点取消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方式;6.构建"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 |
江西 | 2017年 | 2020年 | 1.不分文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6选3"; 3.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 4.高考总分满分750分,语数外每门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 5.起建立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6.起合并二三本,2018年起合并艺术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 |
海南 | 2017年 | 2020年 | 1.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 2.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3+3",选考实行"6选3"; 3.总成绩按标准分呈现,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转换成标准分,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 4.从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和专科批,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
广东 | 2018年 | 2021年 |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外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次考试;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5.,广东高考全部科目采用全国卷; 6.,广东二本A线B线将合并。 |
江苏 | 2018年 | 2021年 | 1.2021年高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统考科目语数外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 3.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笔试两考还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高考"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 6.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
河北 | 2018年 | 2021年 |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 3.外语考两次; 4.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以后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5.高校招生"两依据,一参考"; 6.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7.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
安徽 | 2018年 | 2021年 | 1.文理不分科; 2.统考语数外,选考科目为"6选3"或"7选3"。 |
山西 | 2018年 | 2021年 | 1.不分文理科,外语一年两考; 2.高考实行“3+3”模式,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3.高考录取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 |
西藏 | 2018年 | 2021年 | 1.2021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6选3"; 2.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高考总分660分,语数外每门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70分;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5.从2017年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
辽宁 | 2018年 | 1.从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 |
宁夏 | 2019年 | 2022年 | 1.2017年建立高中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档案,在自主招生中使用; 2.2018年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3.2019年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 4.取消文理分科,选考科目"6选3",高考总分750分,语数外语每科150分,自选每门100分; 5.外语考试一年两考。 |
广西 | 2019年 | 2022年 | 1.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模式,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 3.外语科目(含听力)同年有两次考试机会; 4.选考科目从政史地理化生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科目之中任选择3科。选考科目安排在高三进行,每届学生只安排一次考试,每科满分100分; 5.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6.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7.高职招生逐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
陕西 | 2019年 | 2022年 | 1.考试科目实行“3+3”模式,选考科目实行“6选3”; 2.取消文理分科; 3.英语一年两考。 |
甘肃 | 2019年 | 2022年 | 1.实行"3+3"模式; 2.不分文理,外语一年两考。 |
青海 | 2019年 | 2022年 | 1.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2.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 4.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
浙江 | 2017年 | 1.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每门满分150分; 2.选考科目实行"7选3"模式,每门满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5.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6.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 |
上海 | 2017年 | 1.不分文理; 2.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13门科目; 3.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4.外语一年考两次,6月一次,1月一次。含笔试和听说测试,每人最多考两次,最好成绩计入总分; 5.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成绩和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66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6.起合并本科一、二批,并按照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7.报考专科高职志愿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 |
黑龙江 | 2018年 | 1.2018年秋季新学期启动,2021年进行首次新高考; 2.考试科目实行“3+3”,满分750分; 3.高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 | |
贵州 | 2018年 | 1.2021年贵州高考实行“3+3”模式; 2.将三本院校并入二本; 3.2018年起,高一年级将不再分文理科。 | |
四川 | 2018年 | 1.从起,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 2.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数外,外语考两次择优计成绩; 3.2018年入学新生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 4.高职院校2021年起实行春季招生; 5.从起,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录取。 | |
天津 | 2017年 | 1.取消文理分科,考试科目实行“3+3”; 2.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3.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4.2017年起高职院校在天津实行春季招生。 | |
吉林 | 2018年 | 1.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取消文理分科; 2.选考科目实行“6选3”,高考成绩满分750分; 3.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在保持现行录取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探索一档多投。 | |
重庆 | 2018年 | 2021年 | 1.不分文理科,外语一年两考; 2.推行“3+3”模式,3门选考科目中,“6选3”模式成主流,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3.从开始,合并本科二、三本和专科一、二段两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4.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 5.从2017年开始,统筹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 |
湖北 | 2018年 | 2021年 | 1.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 2.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 3.总分值750分; 4.从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录取。 |
福建 | 2018年 | 2021年 | 1.考试科目实行“3+3”模式,选考科目实行“6选3”; 2.取消文理分科; 3.英语一年两考; 4.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5.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 |
2017宁夏高考改革新方案解读
变化一:采取“3+3”模式取消文理分科
根据新的高考方案,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等级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考总分值仍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自选的3个科目的等级成绩总分为300分。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录取的一项参考标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标准,择优录取。
变化二:英语听力口语一年两考
外语科目考试每年度举行两次。参加年度高考的考生最多可申请参加本年度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作为其本年度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成绩。
变化三: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共有14门学科,等级性考试共有6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的文化课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的文化课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不使用卷面得分,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缺考考生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人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21级。
变化四:高校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
自2017年开始,宁夏将试行推动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学校自主招生的参考。学生个人学籍信息、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次数和累计时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等,都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在招生中具体如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由高校自主决定。
到2019年,宁夏将出台更加具体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对接方案》。
变化五: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按照国家五部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对宁夏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从1月1日开始执行。
具体举措:
一是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5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二是考虑平稳过渡,方案中对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考,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从10分调整为5分。
三是保留“烈士子女”、“回族”、“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除回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六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四是保留和完善1项“山区”地方扶持性加分项目,对“山区”生源范围做进一步明晰。从整个招生录取的情况看,调整后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执行平稳顺利。
值得注意的是,全区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因宁夏高考综合改革启动时间为2019年,故2018级普通高中学生需要参加合格性考试,应届毕业当年按现行高考方案参加高考,不需要参加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首次开考时间为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