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安排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科必考科目(乐理、听音记谱、视唱)+1科选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
音乐类 | 必考 | 听音记谱 | 笔试 |
乐理 | |||
视唱 | 面 试 | ||
选考 | 演唱、演奏、舞蹈 (三选一) |
二、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为2科必考科目+1科选考科目共3科,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必考科目?基本功、民间舞;
选考科目?古典舞或现代舞或芭蕾舞(三选一)。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
舞蹈类 | 必 考 | 基本功 | 面 试 | |
民间舞 | ||||
选考 | 古典舞、现代舞、 芭蕾舞(三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