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什么样的(设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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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小编整理了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什么样,志愿填报设置如何,什么时候开始录取,供考生参考。

2024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什么样的(设置解读)

一、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

2023辽宁高考主要以平行志愿为主,但是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等实行有序志愿投档。

一、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6.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二、投档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3.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5.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二、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填报设置指南

批次设置

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乡村医生、部分艺术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

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招生(以下简称“村医委培”)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村医委培或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第一顺序志愿。

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3.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4.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5.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于2023年6月19日14:00开通,除正式志愿填报截至当天外,开通后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2:00。考生可提前登录、熟悉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正式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下午16时。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视为放弃高考录取资格。

普通类“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10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13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时间安排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8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通类

1.香港、强基计划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

2.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8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6日18:00至18日,补充录取。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录取:7月17日至18日。

4.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20日至8月1日。

(1)7月20日至24日11:00,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26日15:00至7月28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9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30日15:00至8月1日,补充录取。

5.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8月2日至6日。

6.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8月7日至15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7日至8月9日11:00。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0日18:00至8月12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3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3日18:00至8月15日,补充录取。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7日至10日。

2.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11日至23日。

(1)7月11日至14日,第一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15日至18日,第二阶段 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19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19日18:00至23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25日至8月1日。

(1)7月25日,第一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26日至29日,第二阶段 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3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30日18:00至8月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三、体育类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7月11日至15日。

2.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16日至21日。

(1)7月16日至18日,院校录取。

(2)7月19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9日18:00至21日,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25日至8月1日。

(1)7月25日至29日,院校录取。

(2)7月3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30日18:00至8月1日,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注:如录取工作时间调整,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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