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按照《南昌航空大学关于本科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籍实施细则》)、《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08〕204号文),自5月起在全校各学院开展了本年度大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杜源等23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15名学习优秀的学生转专业
根据《学籍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1款规定: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以及《转专业暂行办法》第三条第2款规定: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10%。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杜源等15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3名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南昌航空大学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籍管理及在本科新生中选拔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请示》,凡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培养过程中因以下各种原因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入校复查淘汰学员和因身体、技术、文化、心理品质等原因不符合飞行员条件的学生,转入高考同批次其它合适专业就读。
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金则海等3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三、5名其它原因学生转专业
自5月以来有5名学生因学习困难,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学籍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5款规定: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胡忻恺等5名同学(降级)转专业的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三)。
公示期:6月19日~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纪委办或教务处反映。
接受意见电话:纪委办-83863087,教务处-83863717
教务处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