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在所录取的专业注册完成学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如确实不适应专业学习,可以申请转专业。自主创业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至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两周为学院接受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申请时间,过期不予办理,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一)学生转专业流程:
(1)学生到系部领取《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家长签字。
(2)转出班主任/辅导员,核实学生转专业的原因是否属实,并与家长联系是否知晓学生转专业事宜,签字。
(3)转出系部,核实该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符合,系主任签字、盖章,学籍专干将该生的学籍档案移交给转入系部。
(4)转入系部,核实该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系主任签字、盖章,并安排新的班级,学籍专干接收该生的学籍档案并归入新班级。
(5)转入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6)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复核该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处长签字、盖章。
(7)计财处签字盖章。
(8)教学主管院领导签字后,学管院领导签字。
(9)申请表原件交学籍管理部门存档,系部保留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单招学生、五年一贯制学生等);
2.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3.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4.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5.文科类专业不得转入理科类专业学习(文理兼招除外);
6.不同层次、不同学制之间转专业的(即不予跨培养层次转专业);
7.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8.无正当、充分理由者。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学院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院和我院同意,由我院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院培养要求且学院有培养能力的,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一)转学流程
1.学生提交书面申请
学生要求转学,须由本人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备案登记表》,并提供与转学理由和要求相吻合的证明材料。因病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校指定医院的检查和诊断证明以及之前的相关治疗证明、学校日常管理(如因病请假、申请休学等)等证明材料;因特殊困难要求转学的,须提供父母单位证明、家庭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证明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在每年6月底前或12底前提交所在系部审核。
2.所在系部审核
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学生转学申请材料,考查学生实际情况和现实表现,认为符合转学理由和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复审
学生工作处会同辅导员和所在系部对学生转学理由的正当性、真实性及要求的合理性进行复审。对因患病要求转学的,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同时要审核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因特殊困难要求转学的,要审核父母单位证明、家庭社区证明和相关的支撑材料。
4.学院批准和公示
转学申请材料经系部初审、职能处室复审通过后,提交学院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对拟转学的学生名单及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通过后,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供学生联系接收学校。教务处提供打印的成绩单并盖章,为曾因病休学的学生提供休学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所在院(系)提供学生因病请假的审批单及其它出勤材料。学生工作处出具学生现实表现证明并盖章;招生就业处提供学生的新生录取证明并盖章。党政办提供院长办公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学院行政章)及会议纪要(学院红头文件),公示载图(加盖学院行政章)和公示结果(学院红头文件)。
审核和公示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完成。
5.拟转入学校审批并公示。
拟转入学校的职能处室在严格审核学生转学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学生转学规定、达到本校培养要求的(经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经相关系部同意,再统一提交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公示后,办理接收手续。拟转入学校的审核应于每年的2月20日和8月20日前完成。
6.转学手续办理和学籍异动登记
转学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及时通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及时完成学籍标注。
跨省转学者,由湖南省教育厅及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不同层次、不同学制之间转专业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五年一贯制学生;
6.应予退学的学生;
7.其它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当年教育管理部门文件规定的。
二、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培育项目: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