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地方专项计划解读,湖北高考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
考生资格申报条件
2018
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方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后,还必须填写我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4月初,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报名成功的申报考生名单,分发给市州招办组织资格审核,市州招办于4月25日之前将审核结果上报省招办。
地方专项计划
全省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①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①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办学地址在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中学严格按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省招办统一公布的中学名单审核,不得自行增加学校。
(3)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我省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的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录取经过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为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成员。
提醒:符合招生范围的考生须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申报程序
2018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市、区)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下载相应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表样见附件)一式3份。考生须如实、清晰地填写申报表中规定的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4月16日。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签订《考生守信承诺书》(一式三份),保证申报情况真实、材料客观准确,如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各市州招办将本地信息汇总后于4月25日之前报送省招办。在报送信息同时,还须以红头编号文件方式报送本地专项计划申报工作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组织宣传、审核程序、主要做法、各级招办和中学公示途径以及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等。
“农村”户籍和学籍的界定
2018
1.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2017年城乡区域划分代码(十七位)的第十五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
2.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同一所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转学、借读等均不符合条件。
3.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除生源范围不同外,均要求考生户籍与学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地方专项计划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是否在同一县(市、区)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