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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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同学:你好!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热烈祝贺你考入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帮助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2016黑龙江东方学院大一新生入学须知。

一、入学安排

新生报到必须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0张。新生8月27日、8月28日报到,开学典礼时间为8月29日,入学教育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军训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希望你能根据本须知要求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务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不能电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再予以注册。

二、报到材料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精神,黑龙江省省内生源考入省内高等院校的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入我院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须准备2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在入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照片以学部为单位一并交到保卫处,以便办理落户手续。新生报到时一律携带本人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即本人纸质档案)。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或中学统一邮寄的,请直接寄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为保证偏远地区学生按时报到,“报考材料袋”可延缓至两个月内办理完毕,新生可先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来校报到,待以上材料办好后,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学校,录取通知书丢失不能补发,切记注意保管好。逾期不交“考生报考材料袋”者,视为复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团关系迁至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四、新生报到交费

(一)财务处需收款项:

1.学费: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批准(黑价行【2015】142号),我院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乳品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给水排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造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学费为14000元/年;经济学类(含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商务英语、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专业学费为12500元/年。

2.宿费: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一律住校,宿舍实行统一化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黑价行【2015】142号)文件,具体标准为:五人间1100元/人/年,四人间1200元/人/年。

3.书费:新生预收书费2000元(以教务处教材科书目为准),统一为大学四年采购学习用书,多退少补。

(二)交款方式

1.学院采用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收取各项费用。

请各位同学将应缴款项于8月21日之前存入学院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邮政储蓄”银行卡中,以便学院财务处统一划款收费。应缴金额参考如下:

(1)学费为150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合计¥18200元;

(2)学费为140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17200元;

(3)学费为130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16200元;

(4)学费为12500元/年标准的专业,缴费金额¥15700元。

注:学校先统一按四人间标准预收住宿费,入学后按照实际住宿标准将多余的部分退还给学生。

(5)请同时存入存款手续费,邮政储蓄银行同城免费,异地省内按存款额1‰收取,最高10元;跨省异地按存款额5‰收取,最高20元(这是持卡存款方式交的手续费,如用汇款方式手续费最高为50元)。在校期间生活费也可同时存入。

2.“邮政储蓄”银行卡入学时请携带并一定妥善保管,切勿丢失。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通过此卡缴纳学杂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

3.校园内设有“邮政储蓄银行”的存、取款机供大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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