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改革方案及不分文理科具体时间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
总成绩750分=语数外+自选3科
不分文理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每门满分100分,高考满分为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类型、成绩呈现做出设计;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因材施教的参考;着眼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对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内容形式等做出规定。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继续实行和完善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提高录取率,引导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属地招生比例;实施地方高校招收本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据介绍,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的实施效果和经验要在2017年后体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所以我省确定在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也是全国第17个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