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二)
3.外省籍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根据豫政办【2012】180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除须具备本省户籍异地就读考生所要求的报名手续外,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
(三)非在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台湾省籍考生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应的户口簿。
(五)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持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六)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到户籍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和体育舞蹈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美术、书法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三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体育类等特殊类别招生报名具体安排另文下发
五、报名资格审核
各级招办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核办法,严格履行报名手续,严格审核工作流程。县级招办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考生父母栏填写为其他监护人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