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最新高考志愿录取规则顺序解读大全
一、2023年河南最新高考志愿录取规则顺序
2023河南省是平行志愿录取,河南高考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投档原则。录取时,首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并且只投档一次。
2023河南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河南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河南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
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二、2023年河南高考志愿填报设置解读
1.志愿分批
(1)本科(非艺术类)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军队、公安、司法、地方公费师范生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公安、司法专科专业随该批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
(2)艺术类本科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顺序进行投档。
(3)专科层次分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军士、空乘、航海、医学、师范等专科,各类别不得兼报。
2.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除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外)、专科提前批(除艺术、体育类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外),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设12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
(2)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每批均可填报1-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
(4)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每批次设12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
(5)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6)设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3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
(7)在相应批次设民族预科班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经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
(8)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平行志愿批次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截止后按要求递交定向西藏就业承诺书。填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录取时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
3.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4.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逾期不予补报。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即视为与高校之间的志愿约定生效,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并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6.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