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廊坊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不准转专业或转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且转入系(部)、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该生入学分数 不低于转入专业同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留、降级学生如遇到没有连续招生的专业,在征求学生同意后调到其它学制相同的相近专业;
(五)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也可以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限在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前办理,进入专业学习阶段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办理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并附能够确认个人专长的证明材料或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专业系(部)和转入专业系(部)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在学期或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转学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底册)复印件(须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办理转出或转入我院的转学手续时,需学生本人向学生工作处申请,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二十九条 在上报转学学生材料时,必须附带下列材料:
1、学生申请书;
2、有该生姓名及省(市)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检表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
4、转出院校同意函;
5、拟转入院校同意函;
6、学生表现鉴定书;
7、学院指定医疗单位体检表等。
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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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场营销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