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时间安排及入学报到须知分享
2018安顺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时间安排及入学报到须知分享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二、报到地点:安顺学院西校区(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
三、接站信息:学校于9月1日在安顺火车站和安顺客车东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四、报到时应携带下列物品:
(一)安顺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按照调查表各项目及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和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三)身份证复印件(报到当天须验证身份证原件)
(四)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县以上党团组织部门盖章)
(五)户口迁移证(外省籍学生)
(六)一寸证件照8张(近期蓝色底版,所有照片背面需写上专业和姓名)
五、入学缴纳费用
根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文件标准和安顺市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我校2016年新生入学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层次 | 专业 | 学费 (元) | 住宿费 (元) | 预收教材费 (元) | 其他杂费 (元) |
本科 | 历史学、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3830 | 800 | 1500 | 约500元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流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城市管理、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英语、日语、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 4100 | 800 | 1500 | ||
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物理、环境工程、生物科学 | 4200 | 800 | 1500 | ||
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 | 9000 | 800 | 15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关村软件园校企合作班) | 10000 | 800 | 1500 | ||
专科 | 英语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500 | 800 | 1500 | |
美术教育 | 7000 | 800 | 1500 | ||
备注 | 按学年缴纳 | 入学一次性缴纳 |
说明:
1、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各公寓住宿费标准据实收取。
2、预收教材费毕业时据实结算。
3、其他杂费包括:军训作训服装费(约每生120元,按学校招标采购价收取,由供货商收取)、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生每年30元,一年一缴)、新生入学体检复查费(每生23元)、商业保险费(每生每年30元,自愿投保,四年一次性交清,新生报到时由保险公司收取)等,学生进校时根据缴费明细表按实际收费标准缴费。
六、其他事项
(一)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有关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同时,请第一时间关注招就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zjc10667)或登录学校招生网“迎新平台”了解学校相关信息和通知。
(二)提前报到的新生学校不负责接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交本人署名的书面申请(传真:0851-33413084获扫描后发邮件:438295118@qq.com)。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
(三)因应征入伍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9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邮寄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新生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和年龄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所用姓名和年龄相符,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退回重办。报到时所有证件要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五)考生档案按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发放档案的规定办理。凡自带高中纸质档案到校的同学,领取考生档案时须由相关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入学一周内移交所在学院,或提前通过邮政EMS快递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邮编:561000,电话:0851-32214507)。
(六)根据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黔公治?2015?1222 号”,安顺市公安局、安顺市教育局安公通“?2016?63 号”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等管理规定,录取新生须将户口迁移到学校设立的集体户口。省内录取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及《户口簿》到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迁移证上“出生地”、“籍贯”和“婚否”等各项内容要清晰完整,迁移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派出所。),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所在学院。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审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审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可自带被褥、蚊帐等床上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到校后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