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玉林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类别 | 专业 | 计划 | 省份 | 录取原则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170 | 广西、广东、湖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江西 | 达到生源所在省的相应文化分数线和专业联考分数线(不设专业联考的省除外),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招生计划以生源省招生部门发布的计划为准 |
舞蹈类 | 舞蹈学 | 50 | |||
美术类 | 美术学(教师教育)、绘画 | 100 | |||
设计类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