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一般应在学院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允许学生转学或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所长,转学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如发现有某种特殊疾病或存在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学院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五)复学时无适当专业就读的学生,可允许转专业或转学学习。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或转专业:
(一)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的专业转入上一批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学生,而又未经委培单位同意的;
(三)招生时不同类别的学生,不能随意转专业,即提前招生录取的专业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文科类专业不能转入理科类专业;“三校生”不能转入普通统招形式招生的专业;非师范类专业不能转入师范类或师范方向专业;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等;
(四)入学并取得学籍未满一学期者;
(五)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六)应予以退学(含试读生);
(七)毕业班学生;
(八)无正当理由的;
(九)不符合重庆市教委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转专业,应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转学或转专业一般应在第一学期期末提出书面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过时不予受理;
(二)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须经拟转出专业所在系、拟转入专业所在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学院学籍主管负责办理,并报重庆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 凡申请转学或转专业学生,尚未获得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手续,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每人仅限一次。
第二十九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按申请专业、年级插班学习。
第三十条 学生因转学或转专业未修的课程,主要通过自学来完成,并由本人申请,在期末或规定的时间参加课程考核。
二、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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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用电子技术(轨道控制方向、智能电子技术方向)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专科 |
2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检修方向) | 重点学科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专科 |
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重点学科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专科 |
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现代智能装备方向、轨道交通装备方向) | 重点学科 | 机械设计制造类 | 专科 |
5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高速铁路方向) | 重点学科 | 铁道运输类 | 专科 |
6 | 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方向) | 重点学科 | 铁道运输类 | 专科 |
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重点学科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专科 |
8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重点学科 | 统计类 | 专科 |
9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重点学科 | 汽车制造类 | 专科 |
10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重点学科 | 道路运输类 | 专科 |
11 | 汽车电子技术 | 重点学科 | 汽车制造类 | 专科 |
1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重点学科 | 市场营销类 | 专科 |
13 |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规划设计方向、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 重点学科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14 | 产品艺术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车辆造型设计方向) | 重点学科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15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重点学科 | 经济贸易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