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任课教师职责。
二、根据上级对体育工作的指示,学校的教育计划,体育教学新《课标》,以及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制度、法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和体育方面必要的规章制度,深入钻研教学新《课标》和教材,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学生和教学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各种体育教学工作计划。
三、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学生和教学实际情况,钻研教材教法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努力上好体育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切实组织好课间操(或课间体育活动)和班级体育活动。积极推行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搞好运动队训练工作,组队参加上级的体育竞赛活动,组织编排校级运动会和学校其他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五、同卫生室定期检查学生的身体,结合体育课教学,对学生进行体育卫生教育和身体机能、素质的测定工作,建立学生健康卡片,使学校体育工作与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结合。
六、协同总务部门做好场地、器材的修建、选购、维修和保管工作,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
七、做好体育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学校体育活动的骨干力量。提高自身素质,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教师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