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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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项目

  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学习,培训等。

  三、出勤

  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为出勤。

  四、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包括:上班、开会、学习、训练、培训等。

  2、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累计五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3、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至二小时,累计三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4、迟到或早退二小时以上,每次计旷工一天。

  四、旷工

  1、虽按时到岗上班,但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次计旷工一天。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按缺勤天数计旷工天数。

  3、超假一天,计旷工一天。

  4、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5、连续旷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三天者,予以辞退。

  五、事假

  1、员工因私事可请事假。若事假期将满,不能如期返岗,应至少提前一天以电信方式续假,返岗后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超假按旷工论处。

  2、一个自然月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七天,或者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4、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五天(含)以内的,一天扣发一天工资;第六天起,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六、病假

  1、请病假需持县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重大疾病或手术住院治疗的,另行处理。

  2、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六天(含)以内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工资;累计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计发工资;累计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发工资;累计三十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七、婚假

  1、员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的员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内)。

  3、婚假为一次性假期。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八、产假

  1、产假三个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持准生证办理产假手续。难产及剖腹产凭病历适当延长产假。哺乳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男员工配偶生产享受产期陪护假五天。

  3、产假及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

  九、工伤假

  工伤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员工享有三天丧假。

  2、丧假为一次性假期。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十一、补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后申请补休。《补休单》有综合部人力资源开具。需补休员工按请假程序办理补休手续。

  2、补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3、应工作需要,补休累计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积到下一个年度,于次年一月份将补休折算出勤日补发工资。

  十二、加班

  1、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加班,应由该部门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包括: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加班小时、加班人数),报综合部,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加班。

  2、原则上,加班可安排补休。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每月随考勤上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汇总后报公司审批。

  4、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一小时为一个工作小时,以八小时为一个计算单位。每满八小时的计补休一天,或计发一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参照节假日值班费标准执行。

  十三、值班指:夜间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人员。

  夜间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夜间值班费。

  公休日值班计补休一天。遇法定节假日连休值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

  法定节假日值班(含与公休日连休)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值班人员领取节假日值班费,不计补休。

  十四、出差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签批的《出差单》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员备案。

  十五、外派学习(培训)

  员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办理相关手续后,考勤员备案。

  十六、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准假权限报批。

  2、员工向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批准后,员工本人将《请假单》交考勤员备案。

  十七、准假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部门经理准假权限为一天(含);公司分管领导准假权限为三天(含);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正常补休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二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正常补休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副总经理及公司高管级人员请假(含:补休)由总经理批准。

  十八、考勤管理

  1、考勤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归口管理。

  2、考勤表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统一印制下发。

  3、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实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按规定填写当天出勤记录,如实统计考勤数据。

  4、每月五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放假顺延),考勤员将上月份考勤表送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综合部人力资源。

  5、离职人员的考勤由考勤员在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时一并统计,附于离职交接表后面。

  6、月度考勤汇总表、工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于每月二十日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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